監(jiān)督故事 | 被“置換”的砂石料
“悔不該自以為是,弄巧成拙。我將深刻汲取教訓,加強紀法知識學習,增強底線意識,懇請大家對我監(jiān)督……”近日,收到處分決定書的賀某懺悔不已。
事情還要從一封舉報信說起。兩個月前,湖北省十堰市房縣紀委監(jiān)委接到群眾反映,該縣交通執(zhí)法大隊某超限站負責人賀某多次私自倒賣站點砂石料,并將所得資金占為己有。
該縣紀委監(jiān)委立即成立核查組進行初核。然而,當核查組向信件中署名的兩名“舉報人”核實情況時,這兩人均表示從未寫過舉報信,且不知曉該事情。通過現場比對字跡發(fā)現,其與舉報信中的字跡完全不一樣。事實證明,這是一封冒名舉報信。
“雖然是冒名舉報,但這里面很可能存在問題?!笨昭▉盹L,必有其因。核查組對舉報信的內容再次認真進行分析研判,決定徹查清楚。核查組工作人員來到該超限站,調取了視頻資料,然后實地走訪部分工作人員,初步發(fā)現賀某確實存在倒賣砂石料的情況。
核查組根據已經掌握的相關情況,對賀某開展談話。
“你們站上的砂石料是從哪兒來的?又是怎么處理的?”核查組將一份堆放有砂石料的視頻影像資料擺在了賀某面前,嚴肅地問道。
“是我們在治超治限工作中,部分貨運司機將超載部分砂石料卸載后,就堆放在我們站上的。為了清理場地,我前后分三次把砂石料賣掉了。”賀某解釋道。
“售賣砂石料的資金是如何處理的?”
“我當時想著改善一下站上的生活條件和辦公條件,就把售賣資金用于采購辦公用品及生活物資了,這些都是有票據的。結果沒有想到,由于沒有公開公示,引起了同事們的誤解……”賀某如實說道。
經查,賀某在擔任某超限站負責人期間,前后三次私自出售治超期間卸載下來的砂石料資金共3000余元,所得資金不入賬,用于單位開支。
在核查組的努力下,這封“無中生有”的舉報信最終查清,最終給予賀某相應的黨紀處分。
在此基礎上,該縣紀委監(jiān)委以“加強紀律教育 培養(yǎng)紀律自覺”為主題,加強廣大黨員干部黨紀法規(guī)教育培訓,開展“知紀明法”紀律教育活動,突出關鍵少數、年輕干部、重點領域,發(fā)揮以案促改、以案促建、以案促治的作用,并要求該超限站舉一反三,堵塞制度機制漏洞,避免類似情況發(fā)生。
責任編輯:王怡瀟